1. HOME
  2. 最新情報
  3. 112年全球僑校學生暨僑生歌唱大賽-天籟僑聲

最新情報

最新消息

お知らせ

112年全球僑校學生暨僑生歌唱大賽-天籟僑聲

比賽目的

鼓勵全球在學僑校學生、臺灣華語文學習中心學員及國內僑生藉由歌唱比賽,體驗華語、閩南語及客語學習,並展現音樂才藝,僑務委員會聯合文化部及客家委員會特別規劃辦理本賽事,邀請喜愛唱歌表演的海內外僑民子弟及臺灣華語文學習中心學生參加。引導臺灣華語文學習中心學員傳唱華語、閩南語及客語等語言之歌曲,並結合國慶晚會,提供全球直播平臺鼓勵海內外新生代展現才華。

參賽資格
海外僑校(團)學生組:
至2023年10月9日,年滿12歲至24歲(出生日期介於1999年10月8日至2011年10月9日)之本會立案/備查僑校在學學生(不含持有中國大陸護照者),並須同意申辦僑胞卡(i僑卡)。

線上初賽以「個人」為參賽單位;線上準決賽及總決賽可邀請符合資格同學組成團隊(包含人聲與伴奏),但每一人以參加一組為限。

臺灣華語文學習中心組:
本會核准設立之臺灣華語文學習中心在學學員,並須同意申辦僑胞卡(i僑卡)。

線上初賽以「個人」為參賽單位;線上準決賽及總決賽可邀請符合資格同學組成團隊(包含人聲與伴奏),但每一人以參加一組為限。

國內僑生組:
在臺在學僑生(包含112年度畢業之在臺僑生及港澳生),不含陸生及外籍生,並須同意申辦僑胞卡(i僑卡)。

線上初賽以「個人」為參賽單位;線上準決賽及總決賽可邀請其他符合資格之僑生組成團隊(包含人聲與伴奏),但每一人以參加一組為限。

已簽定唱片(演藝經紀)合約之職業歌手不得參賽;曾獲本會歌唱比賽第一名者3年內不得參賽。

賽程說明
海外僑校(團)學生組:
線上初賽:本會立案/備查僑校學生、海外青年文化大使(FASCA)、友我僑團組織會員子弟(僑胞子弟)具學生身份者,向駐外單位申請參賽識別碼,學生持憑該識別碼至活動網站註冊報名(另須勾選同意申辦 i 僑卡)及參賽,選唱1首指定曲,並由比賽專用AI系統依預設標準評分,依分數高低選出前60組。

線上準決賽:線上初賽選出之參賽者,加計各僑團(校)組織推薦之60組參賽者(合計120組,本會得視情況酌予調整入取名額),由本會指定曲曲目中選擇錄製1首演唱影片,一鏡到底,可自行改編或加入創意,但不可後製修音。影片錄製完成後上傳活動網站,由專業評審評選出15組總決賽入圍者,選出後由駐外人員確認入圍者參賽資格;另本會得視情況酌予增加選唱閩南語及客語入圍總決賽之名額。

總決賽:參賽者自指定曲目選擇1首演唱(須與準決賽曲目不同)或以自創曲參賽,一鏡到底,可自行改編或加入創意,但不可後製修音。影片錄製完成後上傳活動網站,由專業評審評選出得獎者。

臺灣華語文學習中心組:
線上初賽:有意參賽之本會核准設立之臺灣華語文學習中心學生以中心為單位向駐外單位申請參賽識別碼,學生持憑該識別碼至活動網站註冊報名(另須勾選同意申辦 i 僑卡)及參賽,選唱1首指定曲,並由比賽專用AI系統依預設標準評分,依分數高低選出前10組。

線上準決賽:線上初賽選出之參賽者,加計各僑團(校)組織推薦之10組參賽者(限臺灣華語文學係中心會員,合計20組,本會得視酌予調整錄取名額),由本會指定曲曲目中選擇錄製1首演唱影片,一鏡到底,可自行改編或加入創意,但不可後製修音。影片錄製完成後上傳活動網站,由專業評審評選出5組總決賽入圍者,選出後由駐外人員確認入圍者參賽資格;另本會得視情況酌予增加選唱閩南語及客語入圍總決賽之名額。

總決賽:參賽者自指定曲選擇1首演唱(須與準決賽曲目不同)或以自創曲參賽,錄製影片一鏡到底,可自行改編並加入創意,但不可後製修音。影片錄製完成後上傳活動網頁,由專業評審選出得獎者。

國內僑生組:
線上初賽:參賽者至活動網站註冊報名(另須勾選統一申辦i僑卡)及參賽,選唱1首指定曲,並由比賽專用AI系統依預設標準評分,依分數高低選出前100組。

線上準決賽:100組參賽者由本會指定曲曲目中選擇錄製1首演唱影片,一鏡到底,可自行改編或加入創意,但不可後製修音。影片錄製完成後上傳活動網站,由專業評審評選出15組進入總決賽,並由本會確認入圍者參賽資格;另本會得視情況酌予增加選唱閩南語及客語入圍總決賽之名額。

總決賽:參賽者自指定曲選擇1首演唱(須與準決賽曲目不同)或以自創曲參賽,可自行改編並加入創意,原則採現場演唱方式比賽。

比賽規則
選曲:
線上初賽、線上準決賽各組參賽者皆自指定曲曲目選擇1首參賽。 總決賽得自指定曲曲目選擇1首或以自創曲(須為同時包含詞、曲創作之華語、閩南語及客語歌曲;以同一團隊名義報名者,詞或曲可由該團隊不同人創作)參賽;另總決賽演唱曲目須與準決賽曲目不同。
曲目:
計35首,包括華語15首、閩南語10首及客語10首。
編曲及伴奏:
線上初賽:須配合AI系統音檔依原曲演唱,毋須自備樂器伴奏。 線上準決賽及總決賽:可自行改編表演歌曲,亦可自行準備伴唱音樂或自備樂器伴奏。
誠信原則:
參賽作品應符合本活動比賽規則,不得有代唱、對嘴之情形,應全程一鏡到底,錄製完整,且不得透過後製軟體修音,如有違反,經查證屬實,將予取消參賽獲獎資格。
評分標準:
音程:根據音準評分,距離標準音高越接近則分數越高。
長音:持音的穩定度,音高持續保持在標準音時間越長則分數越高。
節奏:進拍點是否正確,聲音起始點舉例標準起始點越近則分數越高。
抑揚:音量表達的情感分數,音量變化越大則分數越高。
技巧:演唱技巧的次數來加分,滑音、抖音、次數越多則分數越高(每首加分次數有一定上限)。
氣音:排除非人聲的音檔,錄音檔內氣音次數若低於五次則判斷為樂器演奏,並判斷為0分。
若參賽者同分,比序則以音程、節奏、長音、技巧、抑揚進行評比。
獎項
海外僑校(團)學生組:
第一名獎金2,800美元
第二名1,700美元
第三名800美元
優選3名各330美元
另設「最佳閩南語歌曲表演」獎1名、「最佳客語歌曲表演」獎1名,獎金各為800美元,均含獎盃及獎狀。 選唱閩南語及客語歌曲者除於各該專屬獎項評比外,同時列入前三名及優選之評比。
臺灣華語文學習中心組:
第一名獎金2,800美元
第二名1,700美元
第三名550美元,均含獎盃及獎狀。
國內僑生組:
第一名獎金新臺幣10萬元
第二名6萬元
第三名3萬元
優選3名各1萬元
另設「最佳閩南語歌曲表演」獎1名、「最佳客語歌曲表演」獎1名,獎金各為新臺幣3萬元,均含獎盃及獎狀。 選唱閩南語及客語歌曲者除各該專屬獎項評比外,同時列入前三名及優選之評比。
賽程
海外僑校(團)學生組及華語文學習中心組:
線上初賽:7月13日至8月13日。
線上準決賽:8月18日至8月31日上傳參賽影片至活動網站,經評審後於9月8日前公布總決賽入圍名單。
總決賽:9月23日,海外僑校學生組入圍者須於9月20日前將參賽影片上傳至活動網站。
國內僑生組:
線上初賽:7月13日至8月13日。
線上準決賽:8月18日至8月31日上傳參賽影片至活動官網,經評審後於9月8日前公布國內僑生組15組/臺灣華語文學習中心組5組總決賽入圍名單。
總決賽:9月23日。
報名去→   112年全球僑校學生暨僑生歌唱大賽官網

最新記事